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51)。2023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为人民币7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二、 回购实施情况
1、2023年9月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2、2023年9月28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4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264,574,906股的比例为0.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8.59元/股,最低价为45.56元/股,回购均价为47.2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84.65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实施期限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
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8月2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44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后 | ||
股份数(股) | 比例(%) | 股份数(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4,574,906 | 100 | 264,574,906 | 1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 | 441,500 | 0.17 |
股份总数 | 264,574,906 | 100 | 264,574,906 | 100 |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441,500股,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股权激励。公司目前尚未制定明确的股权激励方案,如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已
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