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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卫士: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09

证券代码:833575 证券简称:康乐卫士 公告编号:2023-179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为维护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方案,该方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稳定股价方案涉及股份回购,相关回购方案仍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根据《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修订)》(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

1.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公司上市后一个月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处理,下同)。

2.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上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二、 稳定股价措施

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情形时,公司将启动本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二)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具体情形

公司股票于2023年3月15日在北交所上市,自2023年3月15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止,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42.00元/股,已触发公司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截至2023年3月28日收盘为触发日。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了《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按照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截至2023年6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措施实施期间已结束,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的《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按照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第二选择为公司董事(仅限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截至2023年9月29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措施实施期间已结束,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披露的《继续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公司股价尚未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仍需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根据公司《稳定股价预案》,公司拟在符合法律法规条件且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一)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二) 回购价格区间、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1.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三、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

说明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公司股票出现

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而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

2. 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 股价在一定期限内高于基准价格;

4. 已达到预计的回购数量或增持数量;

5. 资金使用完毕;

6. 其他终止条件。

四、 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1.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严格遵守股票交易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3.本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4.本次稳定股价方案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导致本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如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或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导致本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等。公司将在收悉相关情况后及时对外公告相关情况及处理措施。

五、 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1.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严格遵守股票交易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3.本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4.本次稳定股价方案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导致本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如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或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导致本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等。公司将在收悉相关情况后及时对外公告相关情况及处理措施。

根据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相关主体未能如约履行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司股东大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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