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5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王泽学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暨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内稳定股价预案(修订)》之承诺,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回购公司股份,并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回购股份方案如下:
(1)回购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回购方式:竞价方式
(3)回购价格:不超过21.00元/股
(4)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500,000股,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8%-0.36%,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1,050.00万元-2,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
(5)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在回购期限内,如果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果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项,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公告》。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