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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士达:财务负责人任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09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修文泉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3年9月28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原财务负责人万莹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修文泉女士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修文泉女士,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14年5月就职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5月至2021年5月任泰和新材财务部科员,2021年6月至2022年9月任泰和新材财务部部长助理,2022年5月至2023年9月任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任泰和新材财务部副主任。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备查文件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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