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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0
证券代码:003816证券简称:中国广核公告编号:2023-062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和8月7日分别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详见公司2023年3月16日和8月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和《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0)。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核安全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具体名单如下:

1. 董事长:杨长利先生。

2. 董事会成员:高立刚先生(执行董事)、李历女士、庞松涛先生、冯坚先生、刘焕冰先生、王鸣峰先生(独立董事)、李馥友先生(独立董事)和徐华女士(独立董事)。

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提名委员会:李馥友先生(主任委员)、杨长利先生、王鸣峰先生。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徐华女士(主任委员)、王鸣峰先生、李馥友先生。

(3)薪酬委员会:王鸣峰先生(主任委员)、冯坚先生、徐华女士。

(4)核安全委员会:杨长利先生(主任委员)、高立刚先生、冯坚先生、刘焕冰先生、李馥友先生。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施兵先生和顾健先生、独立董事杨家义先生、夏策明先生和邓志祥先生在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届满离任董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且在任职期间与公司、董事会均无任何意见分歧,亦不存在任何与其离任有关的其他需要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股东注意之事项。

公司对上述届满离任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职工代表大会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名单如下:

1. 监事会主席:时伟奇先生。

2. 监事会成员:庞晓雯女士、张柏山先生、罗军先生(职工代表监事)、何大波先生(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监事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2。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宏新先生在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离任,离任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朱慧女士因工作原因而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已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辞任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届满离任监事及辞任监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且在任职期间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均无任何意见分歧,亦不存在任何与其离任或辞任有关的其他需要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股东注意之事项。

公司对上述届满离任监事和辞任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1: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杨长利先生,1964年出生,2020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核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杨长利先生在核电、核燃料、科技研发及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拥有逾30年经验,于2006年7月至2020年1月担任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20年1月至2020年2月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党委副书记、董事,2020年2月至2020年7月担任中广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担任中广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担任中广核党委书记、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杨长利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杨长利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高立刚先生,1965年出生,2014年3月起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高立刚先生在核电行业拥有逾30年经验,于2007年12月至2013年10月相继担任阳江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1年10月担任广东台山核电有限公司(现称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9年2月担任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4月至2014年3月担任中广核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21年9月担任通用核能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7月至今担任中广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高立刚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高立刚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李历女士,1969年出生,2023年10月9日起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硕士学位,律师职业资格。李历女士在宏观经济、行政管理、法律、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拥有逾30年经验,于2013年2月至2021年7月任国务院国资委巡视员、正局长级干部,期间,2015年2月至2016年5月,挂职任湖北省黄冈市委常委、副市长(正厅级),2021年7月至今担任中广核党委副书记、董事,2021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截至本公告日,李历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李历女士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庞松涛先生,1971年出生,2023年10月9日起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庞松涛先生在核电行业拥有逾30年经验,于2012年9月至2014年9月担任中广核核电运营事业部副总经理、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4年10月兼任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2017年6月担任中科华核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15年11月更名为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担任中广核副总经理,期间,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兼任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担任中广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庞松涛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庞松涛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冯坚先生,1967年出生,2023年2月起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冯坚先生在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2012年10月至2021年8月,先后担任广东恒健核子医疗产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副董事长、珠海市横琴恒泰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广东恒泰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8月至今担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兼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日,冯坚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冯坚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刘焕冰先生,1973年出生,2023年10月9日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研究员级)。刘焕冰先生在财务管理、投融资管理等方面拥有逾25年经验,于2011年8月至2015年7月历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财务处处长、预算处处长,2015年7月至2020年10月担任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0年10月至2022年7月担任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2年7月至今担任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核能发电公司,证券代码:601985)总会计师,2022年10月至今担任中核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1月至今担任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年4月至今担任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刘焕冰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刘焕冰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王鸣峰先生,1971年出生,2023年10月9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博士学位,香港资深大律师,英国衡平大律师协会海外会员。王鸣峰先生在法律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2014年8月至2020年7月担任香港证监会非执行董事、香港保险业上诉委员会委员,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担任香港大律师公会国际法委员会主席、中国业务发展委员会副主席,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担任香港大律师公会仲裁委员会主席,2016年7月至今担任香港税务上诉委员会副主席,2017年1月至2021年9月担任香港原讼法庭暂委法官,2021年9月至今担任香港原讼法庭特委法官,2018年7月至2020年8月担任投资者赔偿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2020年9月至今担任香港机场管理局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2023年6月至今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截至本公告日,王鸣峰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王鸣峰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李馥友先生,1955年出生,2020年8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李馥友先生在能源、煤炭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2006年8月至2010年9月担任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898;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1898)副总裁,2009年3月至2010年9月兼任上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0508)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大屯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于2010年9月至2016年7月担任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李馥友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李馥友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徐华女士,1960年出生,2023年10月9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徐华女士在财务管理、企业管理及监督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2005年5月至2011年12月担任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副局长,2011年12月至2017年10月担任国务院国资委巡视组副组长(正局长级),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担任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2017年12月至2021年3月担任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2022年5月至今担任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徐华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徐华女士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1)时伟奇先生,1966年出生,2023年10月9日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兼非职工代表监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时伟奇先生在审计、企业管理、商务管理等方面拥有逾30年经验,于2014年3月至2015年6月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4年5月至2014年8月担任本公司审计部主任,2014年8月至2017年5月担任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挂职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2017年5月至2019年12月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国际核电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6月担任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担任中国广核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Edra PowerHoldings Sdn. Bhd(埃德拉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2月至今担任中国广核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时伟奇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时伟奇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庞晓雯女士,1979年出生,2022年5月起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庞晓雯女士在企业财务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2014年4月起历任海南核电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广东恒健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企业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18年5月至2023年6月担任广东恒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2020年1月至2023年5月担任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担任天合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庞晓雯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庞晓雯女士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柏山先生,1971年出生,2020年8月起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研究员级)。张柏山先生在财务、成本预算、财务信息化等方面拥有逾30年经验,于2013年1月至2019年11月担任福建福清核电总会计师,2017年12月至今担任福建三明核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8月至2022年9月担任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12月至2022年9月担任海南核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9月至今担任中核霞浦核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截至本公告日,张柏山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张柏山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罗军先生,1974年出生,2023年10月9日起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资产部总经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罗军先生在财务管理方面拥有逾25年经验,于2014年5月至2017年12月担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21年11月担任中国广核能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担任本公司资本运营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2021年9月至今担任Definite Arise Limited董事长,2022年2月至2022年10月担任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2年6月至今担任中广核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能之汇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中广核风太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广东核电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资产部总经理,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担任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代总经理,2023年5月至今担任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罗军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罗军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何大波先生,1971年出生,2023年10月9日起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核能管理部副总经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何大波先生在核电行业拥有逾20年经验,于2001年4月至2007年5月,先后任职于岭澳核电有限公司工程部技术中心、岭东筹建办总体处、中广核岭东核电有限公司(现称岭东核电有限公司)工程部总体与执照申请处、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工程设计部设备监造处、工程公司阳江分公司设计管理处;2005年5月至2022年6月先后担任工程公司设计管理部国产化推进办公室副主任,设备成套部国产化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设备采购与成套中心总体协调处处长、项目管理与综合分部经理、经理助理、副经理,规划经营部经理,陆丰项目部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核能管理部副总经理,兼任Hinkey Point C Generation Company Limited董事、Bradwell Power Holding Company Limited董事、Bradwell Power GenerationCompany Limited董事。截至本公告日,何大波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何大波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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