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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8-11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2-034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上除已公告的提案外无
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董事宁忠培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开时间:2012 年 8 月 10 日上午 9 时
    5、召开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宾馆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有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2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347,237,8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85,000,000 股的 59.3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PTMEG 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47,237,800 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权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
权 0 股。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47,237,800 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权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
权 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聘请了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向朝阳、林厚涌和江丹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8 月 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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