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年10月9日)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在该次会议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与该次会议有关的相关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追加预计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追加预计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追加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追加预计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刘玉生
靳 明
陆幼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