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关于追加预计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追加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追加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签字页)
监事会成员(签名):
胡西安 杨尧圣 施高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