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以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0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熊永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2
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18.965元/股调整为13.12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22.24元/股调整为15.46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101.70万股调整为142.3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20万股调整为28万股(含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人员未完成股份登记的份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0月30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