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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药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同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共同药业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

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1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根据生产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山东同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新药业”)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3年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

新增预计金额(万元)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万元)

上年发生金额(万

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山东同新药业有限公司

原材料市场价格不超过750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同新药业基本情况名称:山东同新药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83MA3WMB4P1H

法定代表人:徐文辉注册资本:

12,000万元成立日期:

2021年

日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侯镇工业园盆盐路以南、大地路以西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委托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自,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

日,同新药业总资产20,307万元,净资产12,003万元,

2023年1-6月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17.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共同药业持有同新药业40%股权,共同药业董事长、总经理系祖斌目前担任同新药业董事,共同药业董事李明磊目前担任同新药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与同新药业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同新药业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同新药业系公司为延伸激素系列产品产业链、增强市场竞争优势于2021年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000756)共同出资设立,并投资建设年产

吨醋酸阿奈可他和

吨17α-羟基黄体酮项目,其预计将于今年内建成投产。公司与同新药业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向其采购17α-羟基黄体酮等甾体药物生产中所需的关键中间体,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及非关联第三方报价标准,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结合实际业务发生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将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3年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公司2023年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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