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工作,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但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德邦证券需对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和管理继续履行督导义务。保荐代表人吕程先生、张红云先生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收到保荐机构德邦证券《关于更换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吕程先生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德邦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吴旺顺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吕程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吴旺顺先生和张红云先生。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9日
附:吴旺顺先生简历吴旺顺先生,保荐代表人,拥有三十多年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保荐代表人完成了多家公司的境内外上市发行、再融资、公司债、新三板持续督导工作,包括安徽国祯能源定向募集、合肥百货(000417)IPO、安徽合力(600761)IPO、虹美菱B(200521,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B股、长虹美菱(000521,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配股、丰乐种业(000713)IPO、新里程(002219,甘肃独一味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IPO、罗普斯金(000333)IPO、12吴江交投债、13怀化工业债、16银宝01债、复星医药(600196)再融资等多个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吴旺顺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