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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光电: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0

二〇二三年十月

目 录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议案一: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7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特制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

二、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会议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领取会议资料并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以及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发言的,可在签到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涉及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问题,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票对应位

置打“√”。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七、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八、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会期间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就座,不要在会场内随意走动。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等行为。如无特殊原因,参会人员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住宿等事项。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3年9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6)。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0月16日15点00分

(二)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园三路3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10月16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会议召集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熊友辉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到会董事、监事及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现场会议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69万股,预留授予41万股。《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已于202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在董事会相关决策时应回避表决。

董事会在本授权下办理相关具体事宜时,仅因关联董事回避导致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相关授权实施事项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遇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变化导致需要重新授权或不得授权的,董事会应当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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