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6楼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9月28日以通讯及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国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依法定程序和时间发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甘权、刘昱熙、盛宝军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认可,为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不高于1,000万元在会议决议通过12个月内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从而有效地将员工个人利益与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紧密联合,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甘权、刘昱熙、盛宝军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