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419 证券简称:路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6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中的一种。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郭百礼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7,484,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02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部分副总经理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配套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和职责等相应条款。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3-09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484,0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配套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应条款。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9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484,0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配套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9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484,0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配套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0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484,0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2023年9月4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配套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484,02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四)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000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薇维、孟祥全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