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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0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9月27日、2023年9月28日、10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公司股票自2023年9月18日至10月9日连续十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累计涨幅达120%,累计换手率达115.71%。短期内公司股价涨幅较大,已严重偏离基本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产品包括传统缝制设备以及钉扣、锁眼、套结等特种机械设备所需要的伺服控制系统,服装厂生产管理系统及相关配套软硬件;基于身份识别与核验的终端产品及部件、APP以及云平台软件等。公司没有机器人相关业务。

? 公司目前没有与新型工业化、工业互联网相关的销售和服务收入。

? 公司和华为没有业务往来。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9月27日、2023年9月28日、10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函证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产品包括传统缝制设备以及钉扣、锁眼、套结

等特种机械设备所需要的伺服控制系统,服装厂生产管理系统及相关配套软硬件;基于身份识别与核验的终端产品及部件、APP以及云平台软件等。公司目前没有与新型工业化相关的销售和服务收入。公司没有机器人相关业务。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股东张学阳先生(持股60,000,000股,占总股本12.19%)和公司管理层函证,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1、近期关注到有市场传闻将公司与华为概念股、新型工业化概念股相关联。公司和华为没有业务往来。公司目前没有与新型工业化、工业互联网相关的销售和服务收入。

2、股价异动期间公司未接待过任何媒体采访,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生产经营风险。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29.23万元。2023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3.80万元;2023年1-6月实现

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为6,177.36万元,较上一报告期下降33.41%。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业绩波动,注意防范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自2023年9月18日至10月9日连续十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累计涨幅达120%,累计换手率达115.71%。短期内公司股价涨幅较大,已严重偏离基本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

之处。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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