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09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06日以电子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张端阳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按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