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3-064债券代码:149263 债券简称:20东林G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累计诉讼及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要求,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的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的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26,493.40万元(含公司作为原告的应收账款清收案件),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17%。公司对近期诉讼涉案金额较大或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公告,新增案件及具体进展情况详见附表《诉讼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事项。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2023年9月30日,除本次附表披露的诉讼以外,前次披露的案件暂无最新进展。除已披露诉讼外(含前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诉讼涉案金额共约38,871.73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2%,主要为公司作为被告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和公司作为原告的应收账款清收案件等。
2、据统计,近三年已经结案的公司作为被告的被诉案件中,案件审减率(即(原告起诉标的金额-生效判决确定金额)/原告起诉标的金额)分别为54.7%、
54.0%和42.0%。鉴于本次披露的相关诉讼尚未完结,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
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八日
附表:诉讼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主要诉讼请求 | 管辖法院 | 诉讼本金 (万元) | 进展 |
1 | 福建某创鸿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承揽合同纠纷 | 支付合同款及利息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1,005.24 | 二审维持原判,由东方园林支付合同款1005.24万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 |
2 | 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云某县循环经济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法院 | 1,685.56 | 一审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1130.52万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中山环保已与被告签署和解协议,约定由被告分期支付上述款项。 |
3 | 范某和 |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 支付股权转让款、违约金、保全费、仲裁费、律师费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5,965 | 驳回申请人仲裁申请。 |
4 | 中铁某局集团青岛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1,237.44 | 一审中。 |
5 | 淄博某德渣土物流有限公司 |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淄博东园水环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 2,714.80 | 一审中。 |
6 | 池州市某辉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3.74 | 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注:除本次附表披露的诉讼以外,前次披露的案件暂无最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