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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裕重工: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8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3-077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和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董事长:刘伟先生

2、非独立董事:刘伟先生、司兴奎先生、黄文峰先生、司勇先生、马小川先生、李春梅女士

3、独立董事:郭国庆先生、赵西卜先生、芦海滨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刘伟先生、司兴奎先生、司勇先生、马小川先生、李春梅女士;其中,刘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赵西卜先生、马小川先生、芦海滨先生;其中赵西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芦海滨先生、刘伟先生、郭国庆先生;其中芦海滨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郭国庆先生、刘伟先生、赵西卜先生;其中郭国庆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赵西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具体成员如下:

1、监事会主席:朱江俐女士

2、非职工代表监事:朱江俐女士、司猛先生

3、职工代表监事:王金师先生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六届监事会成员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司勇先生

2、副总经理:李春梅女士、石爱军先生、倪洪运先生、张继森先生、梁吉峰先生、司鉴涛先生、刘志清先生、廖茂先生

3、董事会秘书:李春梅女士

4、财务总监:杨静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李振先生

6、内部审计负责人:张凤华女士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职务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春梅李振
电话0534-75206880534-7520688
传真0534-72877590534-7287759
电子信箱tyzgzqb@126.comtyzgzqb@126.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一)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高升业先生,独立董事唐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升业先生、唐炯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李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6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后,高升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李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升业先生、李松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战略规划、规范运作、公司治理提升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上述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1、刘伟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先后任职于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珠海交通集团、华发集团,2017年10月至今任珠海高栏港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刘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54号”文件规定限制提名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情形。

2、司兴奎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禹城房寺机修厂厂长、禹城通用机器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禹城通裕集团公司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2002年5月至2020年9月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其中2002年5月至2006年4月担任公司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现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信商物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宝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司兴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41,512,891股,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司勇先生、副总经理司鉴涛先生系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形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54号”文件规定限制提名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情形。

3、黄文峰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经济师、会计师。2013年3月至2015年5月任珠海港集团企业管理部部长;2013年5月至今任珠海港集团职工监事;2013年6月至今任珠海港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人代表;2014年11月至今任珠海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6月至2023年4月任珠海港集团会计核算部(原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23年8月任珠海港集团总经理助理;2016年7月至今任珠海港普洛斯物流园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8年7月至2021年6月任珠海港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8年8月至今任珠海港恒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9年4月至今任珠海港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021年1月至今任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其中2022年12月至今任天能重工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其中202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黄文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集团的职工监事;除上述情形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54号”文件规定限制提名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情形。

4、司勇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4月至2009年10月历任新园热电副总经理、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9年5月至2010年3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3月至2013年4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其中2019年5月至2020年9月任公司副董事长。现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禹城宝利铸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禹城宝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贵州宝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西鲁晋宝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州东方机电成套有限公司董事长、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董事;截至目前担任山东齐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宝森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司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50,000股,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司兴奎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副总经理司鉴涛先生系兄弟关系,除上述情形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54号”文件规定限制提名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情形。

5、马小川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经济师。2009年8月至11月,任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公司独子山分公司会计;2009年12月至2010年4月,任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公司财务资产处会计;2010年5月至2013年6月,任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公司生产技术服务中心会计;2013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公司财务资产处财务经理,分管成本、预算、信息化工作;2017年12月至今,任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2020年9月,任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任珠海市农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其中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任珠海市农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任珠海安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8年12月至2021年10月,任珠海航空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任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

公司董事。马小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集团任董事、财务总监,在公司实际控制人珠海市国资委任财务总监,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54号”文件规定限制提名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情形。

6、李春梅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注册会计师、国有企业二级法律顾问、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经济师。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珠海港集团办公室副主任;2015月5月至2022年11月任珠海港集团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15月7月至2022年11月任珠海港集团董事会秘书;2021年1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月至今任珠海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现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通裕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禹城通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青岛宝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李春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54号”文件规定限制提名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情形。

7、郭国庆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第七届全国青联委员,第八、九、十屇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屇全国人大代表,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系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曾任王府井、丽珠集团独立董事,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市场营销系博士生导师、二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市场营销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兼任中国商业史学会副会长兼品牌专业委员会主任;截至目前,郭国庆先生担任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郭国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赵西卜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注册会计师。1985年起历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南京熊猫电子集团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截至目前,赵西卜先生担任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赵西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芦海滨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律师。1996年起在珠海市从事执业律师工作,曾长期担任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荣获珠海市优秀律师;1997年7月至2017年4月任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2017年4月至2019年7月任人和启邦(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主任;2019年8月起至今任广东华商(珠海)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与社会融合发展促进会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芦海滨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芦海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10、朱江俐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93年8月至1999年7月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乌鲁木齐石油化工分公司化肥厂任设备技术员;1999年7月至2007年8月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乌鲁木齐石油化工分公司工程公司任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2007年8月至2013年11月在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任财务部费控经理;2013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珠海港集团审计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8月任珠海港集团审

计部副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珠海港集团审计部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朱江俐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54号”文件规定限制提名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情形。

11、司猛先生: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任公司锻压厂实习调度员;2010年8月至2011年6月任公司锻压厂调度员兼安全员;2011年7月至2023年4月任全资子公司宝泰机械物资管理员。2016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4月至今任宝泰机械工会主席。

司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54号”文件规定限制提名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情形。

12、王金师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2年9月至2013

年1月在公司各生产单位实习;2013年2月至2013年5月任公司技术中心办公室项目申报员;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任董事长秘书; 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任国际贸易部业务员;2015年5月至今任国际贸易四部负责人。王金师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54号”文件规定限制提名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情形。

13、石爱军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2年5月至2009年11月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2009年5月至2015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中2010年3月至2019年5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20年9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5月至2020年9月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石爱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550,567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14、倪洪运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2005年7月至2010

年3月任本公司质量部经理;201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21年4月任宝鉴科技总经理。

倪洪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15、张继森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2年5月至2007年2月,任本公司锻压厂调度;2007年3月至2010年7月,任锻压厂厂长;2010年8月至2014年1月任通裕创新园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任锻压厂厂长;2015年2月至2019年5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继森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346,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16、梁吉峰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08年5月至2009年2月任本公司办公室职员;2009年2月至2013年4月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企管部经理;2014年2

月至2016年5月任宝利铸造总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宝森能源监事。2019年4月至今任宝利铸造总经理。梁吉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2,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17、司鉴涛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2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数控厂厂长、重型装备厂厂长;2013年11月至今任宝通进出口执行董事;2019年2月至今任宝鉴科技董事长;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司鉴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司兴奎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司勇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18、刘志清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2年5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轧辊厂技术员、数控厂副厂长、通机厂厂长、重型装备厂厂长;

2018年4月至2019年5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刘志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19、廖茂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在读博士,高级工程师。1998年7月至2007年3月历任中国南车集团资阳机车有限公司锻造公司技术主任、车间主任、质量管理部长、制造部长;2007年3月至2009年3月任EMERSON.费希尔久安输配设备有限公司生产总监;2009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新筑股份四川新筑精坯锻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型钢事业部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8年8月任山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锻造公司总经理。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党委书记。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廖茂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20、杨静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任韶能集团广东绿洲纸模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会计;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任广州日立优喜雅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11年7月至2015年7月,任韶能集团韶关宏大齿轮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15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核算组长;2017年11月至2023年9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核算部经理。

杨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发改财金[2017]427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成为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21、李振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会计学学士。2009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证券部任职;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4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经理;2019年2月至今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宝鉴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总监助理。

李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2、张凤华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3年8月至2023年3月在公司财务部工作,其中2017

年10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禹城宝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副经理。

张凤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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