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25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海燕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议案一《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质押所持有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49%股权,并在完成PoleStar Limited100%股权收购后,质押Pole Star Limited、MFS Technology(S)Pte Ltd、MFS Technology (M) Sdn Bhd、湖南维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维胜科技电路板有限公司和益阳维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名下土地房产资产,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年、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含本数)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公司收购Pole Star Limited100%股权部分现金对价,贷款总额、利率等具体事项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安排,优化融资结构,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部分对价”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PCB产业链横向一体化和国际化战略布局,进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用于收购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议案三《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价格由11.95元/股调整为11.76元/股。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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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归属692名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符合归属标准,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条件的692名激励对象办理572.14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的归属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议案五《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29名激励对象离职、9名激励对象放弃以及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未达目标增长率引起的317.93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满足归属条件,公司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将前述已获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17.93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议案六《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惠州分行银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议案七《关于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2500万美元授信额度的议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议案八《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申请5000万美元授信额度的议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议案九《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