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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9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3-097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经第十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经董事会成员一致推举,会议由董事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邱奕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

方贤水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拟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侯江涛先生组成,由邱奕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由陈林荣先生、洪鑫先生、侯江涛先生、倪德锋先生、罗丹女士组成,由陈林荣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风险控制委员会由侯江涛先生、陈林荣先生、赵东华先生组成,由侯江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由洪鑫先生、邱奕博先生、吴中先生、陈林荣先生、侯江涛先生组成,由洪鑫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邱奕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总裁的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松林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陈连财先生、楼剑常先生、吴中先生、赵东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副总裁的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裁提名,聘任方贤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总监的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郑新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玉刚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全面负责日常内部控制审计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赵冠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邱奕博,男,198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曾任职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同时担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逸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东展船运股份公司董事、宁波金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纤蜂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瀚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逸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董事,同时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的重要股东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奕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除恒逸集团及恒逸投资外,邱奕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方贤水,男,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30年以上的化纤行业的生产管理经验。曾任职杭州恒逸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杭州恒逸化纤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财务总监,同时担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佳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海南逸盛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逸昕化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博恒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恒逸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逸盛有

限公司董事、上海恒逸聚酯纤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恒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凯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恒逸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小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同时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的重要股东之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贤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7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除恒逸集团及恒逸投资外,方贤水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倪德锋,男,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具有近20年财务、投资工作经验。曾任职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总裁助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浙江纤蜂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董事、兰坪县青甸湾锌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海南恒盛元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璟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大连逸盛元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锦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德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5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除恒逸集团及恒逸投资外,倪德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中,男,198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工商大学学士、上海交通大学硕士。曾任职浙江恒逸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同时担任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恒憬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恒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东华,男,198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大学法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中级经济师。曾任职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法律事务部副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东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罗丹,女,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武汉理工大学硕士。曾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综合部经理,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侯江涛,男, 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分别取得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计学硕士学位、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先后供职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任硅创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多家企业的专家顾问,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和金融市场投融资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江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林荣,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博士后,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执业资格,硕士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博士毕业于中南大学,在复旦大学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东京经济大学(日本)和清华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现为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会计学博士项目主任、方正电机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林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洪鑫,男,1984年3月出生,金融学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求是青年学者,分别取得北京大学金融学学士学位、美国肯塔基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现任浙江大学资产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浙江省股权投资行业协会学委会委员,曾挂职杭州市萧山区发改局副局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松林,男,197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具有20多年石化化纤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职中国纺织建设规划院副处长、中国化纤总公司办公室主任、中国化纤经济信息网总经理、北京棉花展望公司总经理。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同时担任浙江恒逸石化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院长、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新视界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松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7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连财,男,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具有20多年石油化工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职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副总经理、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化工分公司总经理)、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恒逸文莱首席执行官(CEO)、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连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楼剑常,男,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学硕

士研究生、休斯顿大学MBA,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中国石化燕山石化公司总调度室副总调度长、中国石化燕山石化公司炼油厂副厂长、厂长;中国石化燕山石化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副主任兼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同时担任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楼剑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新刚,男,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武汉大学硕士、复旦大学EMBA,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10多年投融资工作经验。曾任职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经理、投资发展部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裁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新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玉刚,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经济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公司律师,具有二十多年的审计工作经验,曾任沙钢集团董事局审计部第一副部长,法务部副部长,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玉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6%),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冠双,男,199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文学与经济学双学士学位,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曾任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高级专员,2021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冠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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