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3-47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屈大勇先生、唐贵林先生、朱旻先生、白瑜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刊登在2023年9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刊登在2023年9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屈大勇先生、唐贵林先生、朱旻先生、白瑜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刊登在2023年9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持有人确定依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等;
(4)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等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屈大勇先生、唐贵林先生、朱旻先生、白瑜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上述第1-3项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