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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康生化: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财务总监、补选独立董事的审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9

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对财务总监候选人陈海霞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彭文平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现就提名陈海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提名彭文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财务总监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陈海霞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陈海霞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和行业知识、管理经验,能够胜任财务总监履行职责的要求,拥有履行财务总监职责应具备的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陈海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并提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彭文平先生具备《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创

业板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与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发现有《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第3.5.4 条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任一情形与第

3.5.5 条规定的任一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彭文平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和行业知识、管理经验,能够胜任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要求,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应具备的能力。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彭文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张志祥、蔡丹群、黄志威

2023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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