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过对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履历等材料进行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任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则等规定的禁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彭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马安捷先生和李洪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江兰女士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刘泽霖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的具体岗位职务,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根据其个人的绩效考核情况领取基本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杜媛 姜峰 陈晓满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