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3年8月16日向贵所提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于2023年8月23日被受理。本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本次变更前,签字会计师为陈勇、林万锞,现拟变更为陈勇、黄佳琳。变更事由:林万锞已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离职。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黄佳琳,2022年10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参与的上市公司年审及IPO审计项目超过5家。
变更后签字人员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林万锞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对黄佳琳出具的专项报告进行复核,认为黄佳琳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林万锞的结论性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保荐机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签字):
张 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