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于2023年8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于2023年8月23日被受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变更前,签字会计师为陈勇、林万锞,现变更为陈勇、黄佳琳。变更原因为:林万锞已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离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发行人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保荐机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签字人员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