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被申请强制执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被列入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
近日,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示信息查询得知公司及子公司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岚健康”)依法被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被执行人名称 | 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立案时间 | 2023年9月18日 | 2023年9月18日 |
案号 | (2023)粤0105执14768号 | (2023)粤0105执14768号 |
执行标的 | 106528608元 | 106528608元 |
公司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已向法院核实相关情况,暂未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相关文书,根据执行标的金额初步判断,该执行案件申请人为广州开发区人才教育工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才集团”)。公司子公司香岚健康与人才集团于2018年5月签署了《资产租赁框架合作协议》,因租赁事项纠纷双方协商无果,其对香岚健康、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投资”)、公司、王永辉提起诉讼,法院二审判决香岚健康支付相关本金及利息,昆仑投资、公司、王永辉承担连带责任。因出现流动性收缩未能按法院判决履行支付义务,其向法院对香岚健康及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香岚健康已将名下位于生物岛2号地块的相关资产向人才集团抵押,抵押
物资产价值足以覆盖案件涉及的金额,公司、昆仑投资及实际控制人等担保方对本案承担了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根据2021年3月昆仑投资在出售香岚健康100%股权交易过程中的承诺:如人才集团提出相关债权诉求,则由其无条件负责处理清偿债务责任。鉴于上述情况,香岚健康确认应付人才集团1亿元保证金及相应利息,相应扣减应付昆仑投资1亿元及相应利息。本案的纠纷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结果造成重大影响。
目前公司在积极与人才集团沟通协商中,公司所在地的相关政府部门也重视并在为本次纠纷事宜积极进行协调处理,促使公司与人才集团及区内其他国企的债务纠纷一揽子协商解决方案并推动落实,最大限度减少上述执行对公司运营的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本次强制执行事项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还存在以下被执行的情况,根据执行标的金额初步判断为:被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案号(2023)粤01执4607号,执行标的330603200元;被广州高新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案号(2023)粤0112执7515号,执行标的122555968元;被华晟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华元城市运营管理(横琴)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案号(2023)粤01执2509号,执行标的58912000元;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申请执行,案号(2023)粤01执5863号,执行标的16885168元,案号(2023)粤01执5860号,执行标的70061144元;被钱潍琛、钱嘉琪、孔丽娟、钱志云申请执行,案号(2023)粤0112执12491号,执行标的1020384元。相关案件的执行情况,公司已于2023年7月7日、2023年8月28日在巨潮网进行了披露。
目前公司自有资金、持续融资能力、较高的可变现资产可保障公司部分债务到期本金及利息的偿付。公司已制定了通过经营自有资金,向银行申请借款展期、债务重组、分期偿还,实施股权融资,出售资产等方式进行偿债安排,以优化债务结构。同时公司也已向地方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申请,帮助公司协
调债务重组和落实帮扶救助措施,给与公司更多实质性资金融通支持的机会条件,争取尽快达成债务和解方案。上述强制执行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对2023年经营业绩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