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3-075债券代码:127056 债券简称:中特转债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特别提示:
1.2022年9月7日经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即2022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7日),如再次触发“中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9月8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中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向下修正“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0%的情形,触发“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即2023年9月29日至2024年9月28日),如再次触发“中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9月29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中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向下修正“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82号)核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5,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评级费、律师费、审计费和验资费等本次发行相关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净额为4,978,723,584.91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209号《验资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328号文同意,公司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4月1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特转债”,债券代码“127056”。
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实施了调整,自2022年4月18日起“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24.20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转股时间为2022年9月5日至2028年2月24日。
根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实施了调整,自2023年4月20日起“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23.5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调整“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转股时间为2022年9月5日至2028年2月24日。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交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2022年9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即2022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7日),如再次触发“中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9月8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中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
决定是否向下修正“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已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鉴于“中特转债”上市发行时间较短,距离6年存续期届满尚远,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波动、大盘低迷等综合因素影响,未能体现出公司长远发展的价值。为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经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即2023年9月29日至2024年9月28日),如再次触发“中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9月29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中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向下修正“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