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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9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3年9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8),公司定于2023 年 10 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 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

(八)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亿金53.84%股权的议案》
2.00《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亿金53.84%股权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及关联对外担保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2023年9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2023年9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2为需通过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张菀女士、孙晶晶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屹峥先生、孙好好女士、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安欣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议案2回避表决,五位一致行动人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2须以议案1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作为前置条件方可生效。

2、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23年10月9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0041(信封请注明依米康“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传真:028-82001888-1转8027。

(二)登记时间:自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至2023年10月9日,上午9:30至下午17:00。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叶静 吴慧敏;

(二)联系方式:电话:028-85977635传真:028-82001888-1转8027;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参会登记表

(三)授权委托书

(四)法人代表人证明书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50249;

(二)投票简称:依米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者“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本人参加备注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议案没有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逐项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包含以下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亿金53.84%股权的议案》
2.00《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亿金53.84%股权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及关联对外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附注:1、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在议案后的所选项对应的括号内划表决票中,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填写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为 ,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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