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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宏立: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9

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3-095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通化县巨丰采石场(普通合伙)开展合作,签订三方《买卖合同》,为通化县巨丰采石场(普通合伙)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就通化县巨丰采石场(普通合伙)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机器设备及支付融资租赁费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回购担保;同意公司拟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泽库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签订三方《买卖合同》,为泽库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就泽库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机器设备及支付融资租赁费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回购担保;同意公司拟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签订三方《买卖合同》,为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就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机器设备及支付融资租赁费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回购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通化县巨丰采石场(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通化县巨丰采石场(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0年01月13日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槟注册地址:通化县快大茂镇繁荣村六组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经营范围:玄武岩开采、碎石加工;石粉、机制砂、砂砾、风化砂、建筑用砂、玄武岩废料开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通化县巨丰采石场(普通合伙)由自然人王槟、张海燕出资设立,其中王槟占股99.8%、张海燕占股0.2%。自然人王槟为通化县巨丰采石场(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8,792,683.7429,881,113.05
负债总额18,905,761.4020,486,540.02
银行贷款总额02,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15,744,394.0216,716,711.82
净资产9,886,922.349,394,573.03
项目2022年度2023年1-6月
营业收入1,948,843.89230,206.37
利润总额-327,615.38-492,349.31
净利润-327,615.38-492,349.31

通化县巨丰采石场(普通合伙)资产负债率为68.56%(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计算),未超过7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3、与公司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系公司客户,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4、资信情况

经核查,通化县巨丰采石场(普通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泽库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泽库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01月25日法定代表人:李军刚注册地址:泽库县泽曲镇迎宾路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劳务分包;公路工程监理;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石加工;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泽库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自然人李军刚出资设立,由李军刚100%持股。自然人李军刚为泽库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2、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4,988,853.8923,391,180.09
负债总额7,016,281.1210,467,514.08
银行贷款总额150,0002,221,000
流动负债总额7,016,281.1210,467,514.08
净资产7,972,572,.7712,923,666.01
项目2022年度2023年1-6月
营业收入12,265,720.6014,305,147.87
利润总额4,318,774.885,073,933.92
净利润4,316,891.124,951,093.24

泽库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6.81%(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计算),未超过7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与公司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系公司客户,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4、资信情况

经核查,泽库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7月29日

法定代表人:肖连龙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有坊街122-7号昆仑小区6栋-1-1层17号门市

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消防器材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门窗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金属工具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卫生洁具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模具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密封用

填料销售;密封件销售;灯具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消防技术服务;光通信设备销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木材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木竹材加工机械销售;软木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砖瓦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日用杂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平面设计;城乡市容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选矿(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分支机构经营】;选矿【分支机构经营】;矿山机械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矿物洗选加工【分支机构经营】;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股权结构: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由自然人肖连龙、肖连程出资设立,其中肖连龙占股80%、肖连程占股20%。自然人肖连龙为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2、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73,891.5677,811.24
负债总额38,494.4117,934.97
银行贷款总额00
流动负债总额38,494.4117,934.97
净资产35,397.1559,876.27
项目2022年度2023年1-6月
营业收入86,300.9858,752.21
利润总额43,309.2125,767.49
净利润42,226.4824,479.12

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2.10%(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

务报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计算),未超过7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与公司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系公司客户,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4、资信情况

经核查,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通化县巨丰采石场(普通合伙)

1、担保方: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通化县巨丰采石场(普通合伙)

3、担保金额:柒佰壹拾捌万肆仟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24个月

6、担保范围:客户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截止实际支付回购款日时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客户已逾期的租金及逾期利息;截止实际回购款日后剩余未到期租赁本金(不含未到期租金利息)和名义货价(名义货价为一元或者一百元,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客户需支付的名义货价为准);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用、租赁物取回费用等)通化县巨丰采石场(普通合伙)普通合伙人王槟、张海燕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个人信用为公司该项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

(二)泽库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担保方: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泽库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陆佰贰拾贰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24个月

6、担保范围:客户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截止实际支付回购款日时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客户已逾期的租金及逾期利息;截止实际回购款日后剩余未到期租赁本金(不含未到期租金利息)和名义货价(名义货价为一元或者一百元,

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客户需支付的名义货价为准);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用、租赁物取回费用等)泽库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联股东李军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个人信用为公司该项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

(三)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担保方: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贰佰贰拾万玖仟陆佰捌拾元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期限:24个月

6、担保范围:客户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截止实际支付回购款日时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客户已逾期的租金及逾期利息;截止实际回购款日后剩余未到期租赁本金(不含未到期租金利息)和名义货价(名义货价为一元或者一百元,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客户需支付的名义货价为准);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用、租赁物取回费用等)

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联股东肖连龙、肖连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以个人信用为公司该项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与销售,有利于拓宽销售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担保条件筛选,并要求客户关联股东就公司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措施,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相关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信誉良好且具备公司对外担保条件的客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能够有效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挖掘客户资源,促进公司经营资金的回笼。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担保条件筛选,

并要求客户关联股东就公司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措施将担保信用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风险总体可控。通化县巨丰采石场(普通合伙)、泽库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提供上述担保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客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担保,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开发客户资源,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按照对外担保的条件严格筛选、谨慎管理,要求被担保对象即公司客户就公司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措施以加强风险控制。目前公司客户通化县巨丰采石场(普通合伙)、泽库县正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耀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正常开展经营,资产、资金、资信状况良好,风险总体可控,公司为其担保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风险。公司董事会审议为客户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机器设备及支付融资租赁费用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回购担保相关事项的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执行的对外担保余额为8014.6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5%。公司未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的对外担保中存在一项逾期担保,公司已履行担保代偿义务,同时通过诉讼方式向被担保人进行追偿,相关诉讼已胜诉,被担保人尚需向公司支付187.56万元及资金利息。

八、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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