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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恩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份减少-胡季强)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9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康恩贝股票代码:60057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胡季强住 所:杭州市拱墅区****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康恩贝中心25层联系电话:0571—87774707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3年9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 释 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季强
康恩贝/上市公司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康恩贝集团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康恩贝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康恩贝3,100万股股份(占康恩贝总股本的1.21%)
《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胡季强先生与康恩贝集团签署的《关于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胡季强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身份证件号码:330719196102******

5、住所:杭州市拱墅区****

6、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8号康恩贝中心25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其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同主体间的股权调整需要,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未触及要约收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意向

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权益可能发生如下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2023年9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康恩贝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向康恩贝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康恩贝股份3,100万股,占康恩贝总股本的1.21%。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约定:

1、甲方:胡季强,为转让方。

2、乙方:康恩贝集团,为受让方。

3、“目标公司”:指康恩贝/上市公司。

4、“目标股份”:指甲方拟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3,100万股股份,占目标公司当前股本的1.21%。

(一)股份转让

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3,100万股股份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约定的目标公司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6.19元,转让总金额为壹亿玖仟壹佰捌拾玖万元(19,189万元)。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协议书签订后六十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壹亿玖仟壹佰捌拾玖万元(19,189万元)。

(四)甲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甲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本协议书项下拟转让目标公司的股份;

3、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前,转让股份已经解除质押或其他担保;

(五)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

2、乙方保证根据本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款。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意向书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书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

(七)完整性

本协议书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书所述事项的完整协议。

(八)争议解决

如因协议书下的或有关本协议书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书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九)本协议书应由双方签署四份文本,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十)本协议书的修改

本协议书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书的双方签字盖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限售、质押、冻结等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或其他特殊安排。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交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审查确认,在完成上述审查确认后,转让双方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

个月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兰溪市康恩贝大道1号
股票简称康恩贝股票代码60057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胡季强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 A股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 133,579,085股 持股比例: 5.2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A股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 102,579,085股 变动比例:减少1.2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是 □ 否□ 其他 ?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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