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14时在公司C-105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群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颜群力先生、段小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后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子公司提供工业厂房租金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境外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其北美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28日
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颜群力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历任宁波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宁波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销售副总、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拓普实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等职,现任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震系统一部总经理。颜群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2、段小成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历任宁波拓普声学振动技术有限公司CAE工程师、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底盘事业部系统开发科长、总工、副总经理,电子事业部执行器系统总经理、宁波研发系统总经理。现任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底盘事业部市场总裁。
段小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