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李时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及拟继续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持本公司股份9,742,702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2.80%)的公司股东李时俊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30,000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0.70%)。
近日,公司收到李时俊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李时俊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 |
李时俊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7月6日 | 110.22 | 673,000 | 0.19% |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股权激励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现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现总股本 比例 | ||
李时俊 | 合计持有股份 | 9,742,702 | 2.80% | 9,069,702 | 2.60%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435,676 | 0.70% | 1,762,676 | 0.51%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7,307,026 | 2.10% | 7,307,026 | 2.10% |
注:2023年4月12日、2023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2023-052),由于减持期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33,930股,公司总股本由原348,233,546股减少至348,199,616股。
3、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实际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李时俊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李时俊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