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4:00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主 持 人:周恩鸿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到会来宾并报告到会股东人数、委托投票情况、代表股份。
三、主持人宣布议案表决办法(经过逐项讨论后再表决)。
四、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分别推荐股东为计票人;1名监事、1名律师为监票人,经与会股东举手表决通过。
五、宣读议案:
1、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关于制定《副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六、参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讨论和提问。
七、参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八、监票人监票;会议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并询问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是否对统计结果持有异议。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出席会议董事签字。
十二、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一: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绩效,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议案二: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副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及风险管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会推举专职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副董事长职责,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专职副董事长薪酬方案制定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专职副董事长。公司其他非专职董事按照国有出资单位的相关规定不予发放薪酬。
二、适用期限
公司本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内。
三、薪酬标准
公司副董事长采用年薪制,年薪包括基本工资及浮动绩效,发放标准如下:
1、基本工资按月固定发放。
2、浮动绩效与当年公司业绩达标情况及个人业绩表现(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挂钩。当年个人浮动绩效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确定,最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及批准后发放:
当年个人浮动绩效金额=个人浮动绩效基准×个人考核系数=个人浮动绩效基准×(公司业绩系数×公司绩效关联权重+个人业绩系数×个人绩效关联权重)
具体计算方法参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
3、公司副董事长年度薪酬实际发放总额=个人基本工资+当年个人经考核及批准的浮动绩效,且不超过公司总经理当年度薪酬实际发放总额。
4、公司副董事长的薪酬发放标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年
序号 | 职务 | 年薪标准(税前) |
序号
序号 | 职务 | 年薪标准(税前) |
1 | 副董事长 | 参照公司总经理当年的年薪标准确定,即基本工资160、浮动绩效基准104 |
注: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