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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振业A: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9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并授权管理层办理有关事宜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到期中期票据资金偿付需求,优化债务结构,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中期票据。

一、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已发行的中期票据及其他合规用途。

3、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4、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票面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与主承销商协商情况确定。

5、发行方式

本次中期票据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次择机发行。

6、担保情况

本次中期票据将根据实际发行时市场利率水平变化程度及相关政策择优选择是否采用担保形式发行。具体担保方案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发行对象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8、承销方式

选定两家具备相关资质的承销商承销本次中期票据。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申请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中期票据相关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部门报批,确定具体发行总额、发行期次、发行时间、发行条款、发行期限、发行利率、资金用途、担保方案等;

2、在授权范围内,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3、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发行条款进行适当的调整;

4、聘请为本次注册发行提供服务的所有中介机构;

5、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授权期限自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上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相关发行条件。

四、备查文件: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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