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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7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思创医惠股票代码:300078

信息披露义务人: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05号公投大厦三楼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05号公投大厦三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持股比例达5%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3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思创医惠、上市公司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取得思创医惠股份,累计达43,188,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本报告书《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05号公投大厦三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苍南县山海纵横商贸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雷陈钠)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柒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7MACPFTXTXR
营业期限2023-07-25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情况苍南县山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4.184%份额;温州创加知恩阁科技有限公司持有23.7389%份额;苍星企业管理咨询(苍南)工作室持有1.4837%份额;苍南县霁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0.2967%份额;苍南县山海纵横商贸有限公司持有0.2967%份额

2. 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雷陈钠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温州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对上市公司未来前景及投资价值的判断,以自有资金通过参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增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继续增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42,785,1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3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43,188,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本次权益变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增持上市公司流通股票40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67 %。本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思创医惠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增加至5.0000%。

2.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用于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3,188,484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43,188,484股,限售股0股。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的情况具体如下:

时间增持数量占公司当期总股本的比例交易价格区间交易类型
2023/718,199,240.002.1070%4.38-4.81集中竞价交易
2023/8/217,516,989.002.0280%3.91大宗交易
2023/8664,000.000.0769%4.73-4.752集中竞价交易
2023/9/259,391,304.001.0872%3.91大宗交易
2023/95,953,051.000.6892%4.168-4.337集中竞价交易
时间减持数量占公司当期总股本的比例交易价格区间交易类型
2023/9/213,000,000.000.3473%4.35大宗交易
2023/9/224,000,000.000.4631%4.43大宗交易
2023/91,536,100.000.1778%4.48-4.55集中竞价交易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到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派出代表(签字):

雷陈钠

签署日期:2023年9月27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
股票简称思创医惠股票代码30007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温州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持股数量:42,785,184股 3、持股比例:4.953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变动数量:403,300股 持股数量:43,188,484股 3、变动比例:0.0467% 持股比例:5.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派出代表:雷陈钠签署日期:2023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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