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工科技”“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就昆工科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晋宁理工恒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协议,以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向出租人进行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租赁期限为不超过24个月,在租赁期内公司按季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子公司支付完全部租赁应付款后,将按照约定购回标的物。担保方式为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忠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条款以后续签订的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及担保协议为准。
二、本次担保涉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郭忠诚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兼总经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郭忠诚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出租人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业务为依据,且不超过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具体条款以相关方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本次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子公司通过融资租赁业务融资,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补充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公司对子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风险和财务风险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五、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的议案》,该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西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和郭忠诚先生为子公司提供保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辉焕刘东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