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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巨芯: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8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3-003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中巨芯(湖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芯湖北”)进行增资,用于实施“中巨芯潜江年产19.6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其中6,000万元作为中巨芯湖北注册资本,剩下35,000万元作为中巨芯湖北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巨芯湖北注册资本将由9,000万元增至1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中巨芯湖北10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931.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13,072,4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322,101.94元(不含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6,750,318.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1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67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中巨芯潜江年产19.6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项目138,000.0012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合计168,000.00150,000.00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巨芯(湖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5MA49RMF56P
注册地址潜江市王场镇江汉盐化工业园区长飞大道3号
法定代表人张洪礼
注册资本9,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5月2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中巨芯湖北100%股权

(二)增资对象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财务情况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39,034.6631,462.79
净资产9,026.822,005.91
营业收入335.450
净利润20.906.28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中巨芯湖北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以其为主体实施“中巨芯潜江年产19.6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对其增资41,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6,000万元,资本公积3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中巨芯湖北公司注册资本由9,000万元增至1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中巨芯湖北100%股权。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巨芯湖北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本次增资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巨芯湖北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

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本次增资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000万元向中巨芯湖北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巨芯湖北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本次增资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000万元向中巨芯湖北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增资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000万元向中巨芯湖北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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