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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7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3-081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26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张曙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1,668,940股,占公司股本的15.350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黄海涛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516,770股,占公司股本的1.782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舒小武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梁美怡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2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368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钟宝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8,558,500股,占公司股本的6.063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段拥政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龙朝晖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提名韩培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仁曾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26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蔡锋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周尚超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0,1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21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9月26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马拥军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3,5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30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换届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正常换届选举,是公司治理的正常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经审查《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资料,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关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经审查《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资料,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候选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

四、备查文件

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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