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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7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3-073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9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曙光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提名张曙光、黄海涛、舒小武、梁美怡、钟宝申、段拥政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龙朝晖、韩培刚、王仁曾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张曙光推荐,现提名龙朝晖、韩培刚、王仁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龙朝晖、韩培刚、王仁曾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张曙光推荐,现提名龙朝晖、韩培刚、王仁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规则详见公司公告《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08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规则详见公司公告《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08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公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08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公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08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公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08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公告《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3-08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公告《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3-08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投资经营效率,公司《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公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08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公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3-08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龙朝晖、韩培刚、王仁曾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公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3-08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工作细则详见公司公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08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工作细则详见公司公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08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受让广州奥迪威传感应用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基于对控股子公司广州奥迪威传感应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奥迪威)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1元/股的单价,合计总价87.50万元受让广州奥迪威股东合计持有的14.58%股权,完成本次交易后,公司持有广州奥迪威的股权比例由85.42%变更为10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拟于2023年10月12日15:30-17: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第一至九项所涉事项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同步开设网上投票方式供参会的投资者表决。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于2023年10月12日15:30-17: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第一至九项所涉事项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同步开设网上投票方式供参会的投资者表决。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一)《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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