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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关于投资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7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3-090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基于对子公司广州奥迪威传感应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奥迪威)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1元/股的单价,合计总价87.50万元受让广州奥迪威股东合计持有的14.58%股权,完成本次交易后,公司持有广州奥迪威的股权比例由85.42%变更为100%。

公司拟与广州奥迪威股东彭波、唐浩、林共、刘佳良、汪洪亮、蔡旭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基于对子公司广州奥迪威传感应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奥迪威)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1元/股的单价,合计总价87.50万元受让广州奥迪威股东合计持有的14.58%股权,完成本次交易后,公司持有广州奥迪威的股权比例由85.42%变更为100%。

公司拟与广州奥迪威股东彭波、唐浩、林共、刘佳良、汪洪亮、蔡旭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予以认定,其中营业收入指标执行下列标准: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公司本次购买股权的交易金额为87.50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经审计总资产的0.09%,占净资产的0.10%,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受让广州奥迪威传感应用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彭波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唐浩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林共住所:广东省广州市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自然人

姓名:刘佳良住所:广东省广州市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 自然人

姓名: 汪洪亮住所:广东省广州市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 自然人

姓名:蔡旭蔚住所:广东省广州市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交易标的名称:广州奥迪威传感应用科技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600万元

3.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银平路3街4号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形式,也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1元/股的单价,合计总价87.50万元受让广州奥迪威股东合计持有的14.58%股权,完成本次交易后,公司持有广州奥迪威的股权比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例由85.42%变更为100%。其中:

1、以71.50万元资金受让彭波持有广州奥迪威11.92%的股权;

2、以5万元资金受让唐浩持有广州奥迪威0.83%的股权;

3、以3万元资金受让林共持有广州奥迪威0.50%的股权;

4、以3万元资金受让刘佳良持有广州奥迪威0.50%的股权;

5、以2.5万元资金受让汪洪亮持有广州奥迪威0.42%的股权;

6、以2.5万元资金受让蔡旭蔚持有广州奥迪威0.42%的股权。

注: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基于对广州奥迪威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对其进行相应的追加投资,本次交易有利于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整体行业竞争力,实现产品升级以及提升技术开发水平。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基于对广州奥迪威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对其进行相应的追加投资,本次交易有利于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整体行业竞争力,实现产品升级以及提升技术开发水平。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仍然可能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与收益。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仍然可能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与收益。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整体行业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整体行业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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