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422 证券简称:润普食品 公告编号:2023-089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9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如龙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聂诗军、肖侠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赵耀华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做好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聘任
3.回避表决情况:
赵耀华为公司独立董事。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规定,对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的公司制度如下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3.回避表决情况: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所有持有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份额全部解除限售。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所有持有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份额全部解除限售。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董事潘如龙、熊新国、张爱平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600万元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潘如龙、熊新国、张爱平回避表决。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云港润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
3.回避表决情况:
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债务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作为负有连带义务共同债务人承担债务),直至前述债务全部清偿完毕。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云港润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海州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债务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作为负有连带义务共同债务人承担债务),直至前述债务全部清偿完毕。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云港润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债务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作为负有连带义务共同债务人承担债务),直至前述债务全部清偿完毕。
具体情况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公司拟于2023年10月1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于2023年10月1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一、《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