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9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树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所有持有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份额全部解除限售。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所有持有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份额全部解除限售。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监事丁亚洲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监事丁亚洲回避表决。
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