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时代医创园25号楼9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2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22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6,900,227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6,900,227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1.2658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1.265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彭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邱根永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
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6,872,597 | 99.9251 | 27,630 | 0.0749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6,879,378 | 99.9434 | 20,849 | 0.0566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延长公司2022 | 3,969 | 99.308 | 27,630 | 0.691 | 0 | 0.0000 |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664 | 7 | 3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3,976,445 | 99.4784 | 20,849 | 0.5216 | 0 | 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元、李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