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补选董事事项
经审查,公司拟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显要先生、程争志先生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翟进步先生均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纪律处分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经了解,上述拟补选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次董事候选人的补选程序符合《公司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补选李显要先生、程争志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补选翟进步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事项
经审查,公司拟聘任的副总经理张涛先生、财务负责人常安全先生均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经了解,上述拟聘任高级管理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张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常安全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关于提前终止股票回购计划的事项
经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票回购计划,回购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公司市值严重低于净资产,公司回购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已经失去回购股票的必要性;同时公司考虑到业务发展的实际经营需求,为保证公司拥有充足的运营资金,以支撑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的影响尚未完全消除等因素,公司拟提前终止股票回购计划。本次提前终止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前终止股票回购计划。
独立董事:陈东升、王红英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