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截至2023年9月26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