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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飞激光: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8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目录页次
一、鉴证报告1-2
二、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1-3

鉴证报告 第1页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13号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飞激光”或“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8月16日止《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专项鉴证。

一、 管理层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专项说明 第1页

附件1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根据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22号文《关于同意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文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90,652股。本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90,65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6.80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113,402,513.60元。截至2023年7月25日止,承销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申购款人民币1,113,402,513.6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91,958,273.95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021,444,239.65元,由承销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的账号为416110100100589908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汇入149,068,639.65元,向本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城支行的账号为127908612610313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汇入272,375,600.00元,向本公司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支行的账号为70200078801200000909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汇入120,000,000.00元,向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关东工业园支行的账号为3202007029200536832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汇入120,000,000.00元,向本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武汉青年路支行的账号为8111501012601107629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汇入120,000,000.00元,向本公司开立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高科技支行的账号为639820623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汇入120,000,000.00元,向本公司开立在交通银行武汉汉西支行的账号为421421081012003264366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内汇入120,000,000.00元。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3,402,513.6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91,958,273.95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9,347,691.12元后,实际

专项说明 第2页

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2,096,548.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02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备案情况环评情况
1逸飞激光锂电激光智造装备三期基地项目27,237.562204-420118-89-01-59281320224201000100000123
2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9,496.102204-420118-89-01-30938620224201000100000127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
合计46,733.66//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己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或者备案登记程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己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8月16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己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元)本次拟置换金额(元)
1逸飞激光锂电激光智造装备三期基地项目272,375,600.0015,644,261.3715,644,261.37
2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94,961,000.00782,220.05782,220.05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
4超募资金524,759,948.53
合计992,096,548.5316,426,481.4216,426,481.42

四、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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