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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飞激光: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8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曾伟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8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曾伟明,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专科学历。2009年7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担任公司制造总监、职工监事。

截至目前,曾伟明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武汉逸扬兴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逸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6,816股。除上述情况外,曾伟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伟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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