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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关于延长向原股东配售股份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8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原股东配售股份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相关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将于2023年11月13日届满。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修订稿)的议案》,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将于2024年2月29日届满。 公司本次配股事项已取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7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9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配股延长有效期的审核情况

鉴于本次配股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保证本次配股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配股比例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延长向原股东配售股份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本次配股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配股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届满日。除明确本次配股的具体配售比例和数量及延长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外,本次配股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其中,本次延长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延长本次配股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配股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延长公司本次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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