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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8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2日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明确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方案配股比例和数量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公司实际情况,经与保荐机构协商,董事会就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配股”)的配股比例及数量予以进一步明确:

本次配售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为基数确定,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若以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99,386,862股为基础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为89,816,058股。

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向全体股东配售比例不变,本次配股数量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延长向原股东配售股份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本次配股相关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将于2023年11月13日届满。公司本次配股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

年7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9号),同意公司本次配股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本次配股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保证本次配股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对本次配股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配股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届满日。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延长向原股东配售股份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的议案》等本次配股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3月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具体事宜(修订稿)的议案》,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配股已取得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7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9号),同意公司本次配股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了顺利推进本次配股的后续事项,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配股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届满日,授权内容及范围不变。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延长向原股东配售股份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4、《关于2023年度惠州蓝微新增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惠州蓝微为其全资子公司惠州新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新增提供金额为 20,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加上前次已审议担保额度6,000万元,惠州蓝微为惠州新源提供担保总额度为26,0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惠州蓝微新增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5、《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6、《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下午2:5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5)。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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