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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8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9172023年10月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10月19日(星期四)14:30网络投票:2023年10月1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工业园区西谷路358号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施定威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宣读本次会议出席情况及会议须知;

(四)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宣读议案

(六)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3、股东投票表决;

4、统计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5、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七)会议决议

1、董事长宣读股东大会表决决议;

2、律师发表关于本次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八)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九)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认真做好本次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履行各项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的提问。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

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即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下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3年6月1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2023年7月2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5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于2023年10月19日到期,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提请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4年7月19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19日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原股东大会相关授权有效期将于2023年10月19日到期,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4年7月19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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